金坛区直溪中心小学2023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发布时间:2023/5/30 15:46:16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1639次
金坛区直溪中心小学2023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坛教字〔2023〕30号)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金坛区直溪镇户籍儿童。
二、招生计划
2个班。
三、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四、招生范围
东面:简渎河经白茅线(X302)、五河口、石家墩、熊家村折至通济河;南面:与薛埠镇泉江村、朱林镇长兴村交界;西面:与薛埠镇倪巷村、下杖村和镇江市丹徒区交界;北面:与丹阳市交界。
五、招生办法
5月22日-6月26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方法为打开“我的常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信息采集”栏目,输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信息、家长信息、家庭房产等入学必须信息,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
登记结束后,请耐心等待教育行政部门或我校通知,按要求到校进行现场审核。如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的,系统状态将变更为“现场审核结束”。
7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收到现场审核通知的家长,由一名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本校现场办理入学报名材料审核。
有关材料包括:(1)适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2)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租赁公有房屋证件或合同;(3)《常州市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电脑登录http://58.216.151.149:9102/,并打印);(4)学前教育资料等。
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
(2)父母在常州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凭证;
(3)父母至少一方有与金坛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有工商营业执照;上述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
六、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适龄儿童,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材料审核,请家长根据招生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
2.7月15日,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3.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转学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因实施标准班额(45人/班)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逐一办理转学手续。
七、咨询电话
汤老师:13961112311,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八、监督电话
学 校: 0519-82441258
责任督学:13701590911(徐老师)
区教育局:82881859、82824278(基教科)、82881815(督导室)。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中心小学
2023年5月30日